【巴西簽證(上)~刁難?】

雖然,巴西的森巴舞女郎很熱情、里約的海灘比基尼也很惹火,
但外交上,南美洲一向對台灣很冷,或者該說不太友善。
2008年,因外交層面的因素介入,巴西曾無預警停發觀光簽證給台灣。
巴西商務辦事處的網頁首頁,開宗明義就用三語(葡萄牙文/英文/中文)宣示以下文字:
「巴西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“唯一的合法政府”和“一個中國”...
   巴西政府不承認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...」
對於這存在已久的事實,我沒有意外。
我們與眾多國家無法建立邦交,所以沒有大使館,但可設立辦事處以進行經濟及文化交流。
辦了這麼多國簽證,在這類不屬外交機構的網頁上如此明白宣示的,我倒是第一次見識。
不僅如此,還有以下文字:
「核發或拒發簽證係屬當國政府主權之行為。此特權應用於國際間所有國家。
   因此接受申辦何種簽證或其與否,完全由駐當國之領事館或辦事處決定,
   毋需其他此話題之爭論...」
對於這些文字,我個人的解讀是:
「老子我高興就發簽證給你,不高興就免談,看老子我心情,不是看你銀子...所以別囉唆!」

要捧著白花花的銀子去人家國家刺激消費和活絡經濟,人家還不一定領情。
要鞠躬彎腰忍氣吞聲拜託,拜託讓我去他國家灑錢,並冒著隨時有讓他們搶匪洗劫的危險,
這樣的邏輯,有時候想想很好笑,也是苦笑。
但不該為了簽證一事,放棄巴西里約這個城市。所以,乖乖地忍氣吞聲來申請巴西簽證吧~

因巴西簽證效期是90天,亦即簽證核發後的90天內必須入境該國,否則簽證將失效。
我預計於2010/12/30入境巴西,因此特地等到10/1才提出簽證申請。
和美國簽證一樣,巴西簽證是在網上填寫申請表格,但不像美簽有眾多繁瑣項目需填寫。
來到填寫Country的欄位,是下拉式選單。
我只能選「TAIWAN, Province of China」。
是的,中國的台灣省。

10/1上午十點前往巴西商務辦事處,空間非常小,只有6~7個座位。其餘的人只能罰站。
領人工號碼牌後,開始漫長的等待。一天有約30張號碼牌,發完的話,抱歉!隔天請早。
我拿到的號碼牌是17號。但我抵達時,才叫到5號。
在等待之餘,陸續有5家旅行社的小弟和阿伯進出,拿團體的護照來辦觀光簽證。
看著部分小弟彼此分享當日苦哈哈的跑腿行程,和抱怨公司的不人性,
內心不禁想著,或許工作本身就是如此容易被眾人抱怨吧~不管哪行哪業…
到底,有沒有爽的工作呢?
或許有吧!問看看巴西辦事處窗口的黃先生?(上班時間9:30~17:00,午休1.5小時..)

窗口收件的黃先生,容我稱呼他MH (Motor Huang的簡寫...)
因為網路上眾生對MH的罵聲、抱怨聲及吃鱉經驗,讓我在送簽時也緊張兮兮和提心吊膽。
MH是很謹慎仔細的,因此他需要較多的時間來審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的送件。
所以,我從10:10等到11:40,歷經90分鐘的等待,終於輪到我送件了。

在送件前,我不小心惹到了MH,讓他不甚愉悅。
都怪那位在旁的70幾歲的阿伯,從他一進門,我就因為他的外表開始打量他。
想說農夫裝扮的阿伯來這要幹嘛咧?辦簽證?一個人要去巴西喔?行嗎?
沒想到,辦公室內走出一個巴西老外,開始跟這位70多歲阿伯開槓起來,
阿伯的葡萄牙語嚇嚇叫,流利的讓我另眼相看,於是我的注意力,就這麼被阿伯轉移了。
號碼牌的叫號,是很小聲的叮叮鈴聲提醒。
MH按了17號的叫號聲,但我根本沒注意,於是他跳號,一路跳到21號,
(不知18,19,20號是不是也沒聽到叫號聲,因現場其實有點吵,加上阿伯們開槓聲音也不小..)
我突然驚醒,想說死定了,以MH這麼崇高無上的態度,說不定他要我重新領號碼牌?
結果,被MH碎碎念了一下和瞪了一眼,我只好低聲下氣地道歉,說我剛沒注意聽到鈴聲...

因為沒有送巴西簽證的經驗,我沒有把送簽的文件夾在翻開的護照大頭照內頁,
對於這如同麵包夾熱狗的動作,我沒有貼心地做到,
MH又開始碎碎念:「你護照要翻好阿!還要我幫你翻阿...」
審視完基本資料後,他雙手交叉在胸前問:「你去巴西做什麼?去哪裡?幾天?住哪裡?」
我小心翼翼按實回答:「去觀光,會前往里約和伊瓜蘇瀑布,共9天..我的訂房記錄在這..」
隨後把我和民宿老闆通信的email印出給MH大人審視。
可能我一開始沒聽到叫號已讓他不愉悅,剛剛沒做麵包夾熱狗的動作,也惹他不高興,
MH花了5分鐘不到,就打發了我。
退件原因:(1)訂房記錄不能只有我的名字,要有所有住房者的全名;(2)需有每日行程表。
我用90分鐘的等待,換來5分鐘的朝聖和遣返。
MH不習慣聽多餘的解釋,當他已退件時,也無須跟他爭辯什麼。
因此,我僅跟MH再次確認,他需要我補的東西,是否僅只有上面那兩樣。
在旁的阿爸,對MH那種態度和口氣很反感,但資源掌握在人家手中,我們也無能為力。
MH躲在密閉玻璃窗(不知有無防彈功能)的小櫃臺內,我們又不能叫他「踹共」,
只能鼻子摸摸走人。

離開巴西辦事處的心情,其實有點糟。
雖阿爸說是被刁難,但我反省了一下,若我準備的夠完美,也許對方沒有刁難我的機會。
但這種事其實也很難講,特別如果屬於「人治」非「法治」的事。
之前有網友因為無在職證明,申請巴西簽證時,MH要他至少需提出100萬的存款證明,
用以證明有財務能力支付來回機票和在巴西費用支出..(開什麼玩笑..觀光旅行需要100萬?)
我還因為這件事,特別致電求證辦事處的人員,電話那頭的小姐跟我說,沒這回事。

對於我缺少的兩文件,
令我比較驚訝的是「訂房記錄不能只有我的名字,要有所有住房者的全名」這件事。
通常其他國家簽證,如果有飛機訂位行程(上面一定有所有旅客全名),外加訂房記錄,
即便只用其中一人的姓名去訂房,仍OK。
但巴西簽證嚴格要求,連訂房都要用所有住房者的全名,才算有效。(這就是老爸說的刁難..)
如果是如此,為什麼不在網頁上就寫清楚講明白?

順道一提,首次辦巴西簽證需NTD 4,000,託人代辦加收800
也因此坊間旅行社或簽證中心代辦巴西簽證,幾乎都收費NTD 5,000~5,500,挺嚇人的!
但若文件不齊全的話,MH是不收件的,也就不會讓你填寫繳費單,沒有繳費的機會。
所以,只好把原先準備好奉上的銀子,又捧回家了。

【未完,待緒~】
1 Response
  1. 匿名 Says:

    同麵包夾熱狗的動作,我沒有貼心地做到~~~~哈哈,我笑了!
    去受完一肚子氣之後,看完你的文章,粉想給你按100000000000個讚!
    真是寫得出神入化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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